第三條 費用支付
3-1 用戶同意按照耐思尼克所公布的收費標準和繳費時間向耐思尼克繳納相關費用,并同意每一次續(xù)期都應適用續(xù)期時的收費標準。在接受本條款之同時,用戶應將注冊域名的全部款項支付給耐思尼克,用戶理解域名注冊成功后,所繳納的費用不可退回。
3-2 在用戶接受本條款后至耐思尼克收到用戶款項并向域名管理機構支付款項之前發(fā)生用戶申請注冊的域名被“搶注”的,耐思尼克不承擔任何責任。
3-3 “耐思尼克收到用戶款項”是指耐思尼克收到用戶的郵政匯款單或者銀行電匯到帳憑單等原件; “向域名管理機構支付款項”是指該域名管理機構收到該款項。
3-4 用戶應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用戶信息,在付款時應使用與注冊時完全一致的用戶名稱并注明該款項所對應的域名和用戶名等以便耐思尼克核對。若因用戶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辦理而導致域名未注冊成功或者導致域名被域名管理機構取消的,或者發(fā)生域名被他人搶注的,均由用戶自行承擔責任。
3-5 用戶沒有收到耐思尼克的繳費通知不能成為用戶不按時繳費或者續(xù)費的理由和解釋。
第四條 服務期限
4-1耐思尼克的服務期限為自域名注冊成功之日起壹年。
4-2下列情形耐思尼克的服務期提前終止:
4-2-1 雙方協(xié)商一致變更的。
4-2-2 雙方簽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約定的。
4-2-3 用戶將域名轉移到非耐思尼克域名服務器上的。
4-2-4 用戶違反本條款、法律規(guī)定或者域名管理機構的規(guī)定/政策等,耐思尼克根據規(guī)定或有權機關作出的決定、通知等停止服務的。
4-2-5 域名管理機構終止服務或者通知耐思尼克終止服務的。
4-3 用戶按照5-8的規(guī)定續(xù)費且域名管理機構接受用戶續(xù)費的,耐思尼克的服務期限延長至域名管理機構認可的域名有效期滿之日。
第五條 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5-1 用戶對以其名義注冊成功的域名擁有Internet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個國際域名注冊機構和/或CNNIC,下同)賦予的相應的所有權。
5-2 用戶可以在域名注冊成功之后的任何時候,將域名保留在耐思尼克的域名服務器或者轉移到其他用戶指定的域名服務器上。
5-3 用戶一旦申請域名注冊即意味著用戶承諾遵守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現行的及今后修正的對域名注冊和爭議解決的政策、辦法、規(guī)定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5-4 用戶保證申請注冊的域名,沒有侵犯耐思尼克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包括但限于他人的名稱權、商標權和域名權利。如果該申請注冊的域名侵犯了耐思尼克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由用戶承擔一切責任。用戶承諾承擔此次域名注冊全過程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及違反本條款規(guī)定產生的后果。
5-5 用戶認識到域名注冊申請的成功與否是由申請本身及申請時間等因素決定的,耐思尼克僅以代理身份代為辦理有關手續(xù),對域名能否成功注冊不提供任何擔保。在未與耐思尼克核實之前,用戶不得對外聲稱自己是該申請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斷定域名注冊成功或者注冊不成功。用戶在遞交域名注冊申請后應主動到國際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網站上的Whois國際域名查詢數據庫查詢該域名的法律狀態(tài)。
5-6 用戶應向耐思尼克出具授權委托書,向域名管理機構/耐思尼克提供有關信息并為耐思尼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5-7 用戶應按時足額向耐思尼克繳納所需的全部費用。如果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足額交費或者提供規(guī)定的合格的域名申請注冊資料,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所注冊域名,用戶應承擔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取消該域名的注冊)。
5-8 用戶充分認識到耐思尼克的服務期限僅至域名注冊成功后一年,如用戶希望在服務期限屆滿后繼續(xù)擁有域名所有權及耐思尼克的相關服務,用戶應在服務期限屆滿之前至少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耐思尼克續(xù)費并保證耐思尼克在收到其書面通知之前收到用戶按照耐思尼克所公布的收費標準提交的續(xù)費款項;用戶未按照上述進行的,耐思尼克將視為用戶不委托耐思尼克續(xù)費并在服務期限屆滿之日停止服務。
5-9 用戶同意耐思尼克沒有義務審查用戶擬申請注冊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耐思尼克也沒有義務審查他人擬申請注冊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戶的在先權利。發(fā)生上述情形,均與耐思尼克無關。若有任何第三方對用戶注冊的域名主張權利,由用戶與相關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用戶保證使耐思尼克不涉入任何上述爭議并且不會因此而受到任何損害,否則用戶應彌補耐思尼克遭受的所有損失。
5-10 用戶在利用所注冊的域名進行信息傳播和自我服務時,應嚴格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lián)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lián)網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lián)網安全的決定》、《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lián)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guī)定》、《互聯(lián)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yè)務管理暫行規(guī)定》、《互聯(lián)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管理辦法》、《互聯(lián)網文化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不得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有害信息。用戶對其經營行為和發(fā)布的信息違反上述規(guī)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給耐思尼克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5-11 用戶充分認識到耐思尼克根據用戶手冊所贈送的服務為耐思尼克的一次性額外優(yōu)惠,并不得對贈送的服務提出任何異議。用戶使用所贈送的服務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社會公共道德及計算機和互聯(lián)網的行業(yè)規(guī)范,耐思尼克有權根據自己謹慎的判斷決定用戶對贈送服務的使用行為是否對上述構成違反并決定是否繼續(xù)向用戶提供該贈送服務。所有贈送服務的內容均以本協(xié)議有效期為期限,但用戶手冊中有明確期限規(guī)定的除外。
第六條 耐思尼克的權利和義務
6-1 耐思尼克為用戶辦理域名注冊的申請注冊手續(xù),提交規(guī)定的文件并代用戶繳納有關費用。耐思尼克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擔保用戶申請注冊的域名能夠成功注冊。
6-2 耐思尼克提交用戶委托的域名注冊申請以當時在域名管理機構的域名數據庫中的注冊情況和查詢結果為基礎,但查詢時沒有沖突并不表明該域名一定能夠注冊成功。
6-3 因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原因造成用戶域名注冊爭議的以及出現下列情形的,耐思尼克不承擔任何責任:
6-3-1 用戶在線填寫域名注冊申請表時,域名被其他人搶注;
6-3-2 由于電信線路和設備問題造成用戶的域名被別人搶注;
6-3-3 用戶須填寫詳細的信息,由于信息不詳其注冊申請可能被域名注冊機構駁回而造成用戶域名被他人搶注;
6-3-4 用戶須填寫正確的信息,由于信息不正確可能引起所有權糾紛和問題;
6-3-5 用戶未嚴格按照提示填寫申請表,或者由于填寫不規(guī)范造成注冊延誤或被他人搶注;
6-3-6 用戶未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遞交域名注冊材料的。
6-3-7 因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系統(tǒng)故障或操作失誤導致注冊失敗或延誤。
6-3-8 因耐思尼克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用戶域名注冊不成功。
6-4 耐思尼克可以把用戶信息錄入可被公眾查詢的數據庫和出版物中。
6-5 用戶超過5-8規(guī)定的期限向耐思尼克提交書面續(xù)費通知或耐思尼克在上述期限之后收到用戶提交的款項的,耐思尼克仍可按照用戶的要求向注冊管理機構提交,雙方認可此種情況屬于耐思尼克為用戶注冊新域名,雙方同意按照本條款對于域名注冊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耐思尼克按照第七條承擔責任。
第七條 服務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在有效服務期限內,如果用戶將域名轉移到除耐思尼克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務器,耐思尼克的服務義務即告終止。
7-2 在有效服務期結束后,雙方愿意繼續(xù)合作的,雙方同意按照屆時有效的新的價格和條款另行商議合作事宜。
7-3 如果用戶所需域名未能注冊成功,耐思尼克將收取的該域名的相應費用退還用戶,耐思尼克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7-4 用戶充分理解因耐思尼克的網絡故障、服務器故障而造成的延誤或者給用戶帶來的損失均不應由耐思尼克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因本服務條款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解決。
8-2 本服務條款適用有關域名管理機構(包括但不限于ICANN、Verisign、NSI、Bulkregister等)的域名管理辦法、政策和爭議解決方案。具體內容詳見上述機構的網站www.icann.org; www.nsi.com; www.internic.com; www.bulkregister.com;www.verisign.org;www.register.com; www.registrars.com等。
8-3 若發(fā)生任何第三人注冊的域名與用戶的在先權利發(fā)生沖突的,或者發(fā)生“搶注用戶域名”的,由用戶與該第三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通過法律或者其他途徑解決。耐思尼克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8-4 若發(fā)生用戶擬注冊的域名與他人的在先權利發(fā)生沖突的,或者發(fā)生“搶注他人域名”的,由用戶與該第三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通過法律或者其他途徑解決。耐思尼克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8-5 用戶理解并同意若因 耐思尼克重大過錯導致用戶申請、注冊的域名丟失、被注銷的,耐思尼克的責任上限為該用戶當年向耐思尼克交納的域名年度運行管理費。而且,耐思尼克不應對用戶的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商機的消失、利潤的損失、侵權、其他無形損失及基于用戶與他人簽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耐思尼克也不承擔由于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事項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損失和責任:(1)由于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或責任;(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或責任;(3)由于未被授權者使用或誤用用戶的帳號引起的損失或責任;(4)由于用戶原因導致的損失或責任,包括未能按時繳納域名年度運行管理費;(5)由于適用爭議解決辦法而引起的損失或責任。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9-3 用戶同意鑒于互聯(lián)網的特殊性,黑客攻擊、互聯(lián)網連通中斷或者系統(tǒng)故障、電信部門原因造成的連通中斷等非耐思尼克原因給用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應由耐思尼克承擔。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0-1 有關條款若被權威機關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也不影響本條款的解釋、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0-2 本服務條款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有關域名管理機構的域名爭議解決辦法/政策和計算機行業(yè)的規(guī)范。
10-3 如果本服務條款任何規(guī)定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xù)有效。
10-4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lián)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及時將變更后的地址、聯(lián)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用戶同意,耐思尼克的有關通知只需在耐思尼克有關網頁上發(fā)布即視為送達用戶。
10-5 對條款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條款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yè)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標題不應影響條款的解釋。
10-6 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耐思尼克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以本服務條款為準。
10-7 在有效服務期內,因耐思尼克上市、被收購、與第三方合并、名稱變更等事由,用戶同意耐思尼克可以將其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耐思尼克權利/義務的承受者。
10-8 耐思尼克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耐思尼克服務條款一旦發(fā)生變動,將會在其網站的重要頁面上提示有關內容。用戶如果不同意所改動的內容,可以主動取消獲得的服務;如果用戶繼續(xù)接受服務,則視為接受本服務條款的變動。
用戶在此再次保證已經完全閱讀并理解了上述在線域名注冊服務條款并自愿正式進入在線域名注冊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條款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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